根据《太阳成集团员工奖助学金评定办法》(乐师院〔2022〕103号)、《太阳成集团员工奖励办法》(乐师院学〔2023〕12号)文件相关规定及太阳成集团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“乐珈奖学金”评审工作的通知》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在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工作原则的基础上,经员工个人申请→资格审查→党政联席会讨论评审等程序,现将本学年“乐珈奖学金”评审结果公示如下:
2021级 范丽丽
2020级 华子惟
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,请于11月14日之前向学院纪委反映。
钟永淑 13890602525 马渝13981368677
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
2023年11月14日